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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、省劳动争议仲裁委于6月23日颁布了《关于适用<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>、<劳动合同法>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》(下简称《意见》),对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、恶意规避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处理、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、支付期限和举证责任,以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效力认定等问题作了具体规范,统一了执法尺度和处理标准。
为帮助会员正确理解《意见》,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,合法有效地处理劳动争议案件,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,我会于9月4日下午,在我会会议室举行了学习《意见》及正确处理劳动争议经验交流会,特邀我会法律顾问室顾问、知名劳动法律法规咨询及劳动争议处理专
家罗咏琴
女士为主讲嘉宾,对《意见》进行辅导讲解,并与大家进行交流。副会长、雅迪香料(广州)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武燕玲,法律顾问室主任胡友信及30多位企业代表参加了本次交流会。
交流会由黄武彬秘书长主持。武燕玲副会长在会上作了讲话,她首先对罗咏琴顾问给予商会的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,对参加交流的各会员代表表示欢迎,希望与会者通过学习、交流,正确领会文件精神,结合企业实际,依法制订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,预防劳动争议案件的发生,合法有效地处理劳动争议案件,为构建和谐劳资关系,维护企业稳定和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。
交流会上,罗顾问首先对《意见》的内容做了详细的讲解,不时强调某些规定与以往政策、文件的差异,提醒大家注意,或结合案例提问与会代表,让大家进行交流;不少会员带来问题现场咨询,罗顾问都一一作了分析,并就案件处理提出建议。
与会代表表示,通过学习,交流做法,分享经验,对劳动法律法规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,也了解到许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办法和技巧,提高了预防劳动争议案件发生的风险意识,受益匪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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